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保险 >

雇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定金合同纠纷的十大处理规则是什么?

2023-05-10 15:26:50 来源:法务网

雇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雇佣合同,指的是受雇者向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雇主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一般发生纠纷的原因通常是受雇者在从事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这个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如果双方有书面合同,应该先遵照合同约定来解决,若是口头合同,则可能在双方法律关系上产生较大分歧。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而如果法律关系定性为承揽,则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定金合同纠纷的十大处理规则是什么?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民法典》:“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民法典》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3、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法律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4、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那么拒绝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呢?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也不能认定当事人违约,更不能裁判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也未主张定金,由于定金合同不生效,则视为双方均放弃定金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担保的权利。

6、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说来,守约方根据违约金条款,就可以补偿自己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然,在定金条款对守约方有利时,守约方也可以适用定金条款,按照定金罚则弥补自己的损失。

7、订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主合同成立与否,定金合同均有效。法律对订约定金问题做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条是对立约定金作的解释,立约定金也被称为订约定金,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违反立约定金的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理。

8、解约定金的处理规则。

关于解约定金的适用,实践中存在疑问。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以承担定金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如果另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实际履行合同,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此时,对主合同不能强制履行。而适用定金处罚后,并不排除有损失的一方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在守约方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承担了定金的当事人仍然应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根据民法典第97条规定确定合同解除后的赔偿责任。

9、不适用定金罚则情形。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本法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体现的原则,如果合同完全因不可归责双方当事人之事由的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定金应当返还。既然双方皆无过错,均应免责,互不赔偿亦不需惩罚,故定金应予返还。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部分影响合同的履行时,应对其作部分免责,其余则按一方过错未履行合同的规则处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10、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适用定金罚则。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如一方不履行合同除有关法定免责的情况外,即应对其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仍应对违约方适用定金罚则,合同当事人一方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可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总之,只有准确认识和全面掌握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定金合同的规定有关规定,并在实际交易中依法签订、履行定金合同,才能避免定金合同漏洞,预防定金合同纠纷发生,这对促进资金流通和商品流通,保证债权实现和交易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标签: 雇佣合同纠纷 雇佣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公司收购有哪些注意事项?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要写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是怎样的?诉前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签订的技术合同有什么形式?签订技术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伤残等级鉴定评定标准是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流程需要多久?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如何理解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有哪些特点?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包括哪几种?
非法收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怎么注册公司?注册公司的手续是怎么样的呢?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单位为什么怕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最常见的是由谁提出的?
知识纠纷
1 劳动关系的种类有什么划分标准?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2 劳动关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3 合同解除产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4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5 哪些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工资一万要交多少税?
6 投标前招标监督公证员要做哪些事情?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7 实践中合同变更申请书有什么格式?合同变更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8 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属于犯罪吗?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公司法
代位权诉讼的限制是什么?次债务人能否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工厂噪声标准是多少分贝?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有规定吗?
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可以在上诉?民事判决生效后不赔怎么办?
信用卡到期了还能用吗?信用卡过期失效后该怎么处理?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吗?
能不能先离婚后要抚养权(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能否变更)
民事诉讼法21条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怎样办理监护人证明?监护人证明有什么作用?
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法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诉讼是指什么?

2023-05-10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营业收入多少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023-05-10

民事诉讼时效20年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最长诉讼时效的特征介绍

2023-05-09

特殊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合伙人是老板吗?

2023-05-09

合同变更的前提有哪些?合同变更要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吗?

2023-05-09

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定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等级有哪些?

2023-05-09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诉讼是指什么?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营业收入多少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民事诉讼时效20年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最长诉讼时效的特征介绍
特殊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合伙人是老板吗?
合同变更的前提有哪些?合同变更要与原合同的形式一致吗?
认定医疗事故的法定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等级有哪些?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