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单位给还是社保给?
2023-04-19 13:55:34 来源:民企网
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对仲裁规定包括:第二十六条,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单位给还是社保给
律师解答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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